闪婚族:相识13天就结婚
发布于 2023-08-28 72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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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
27岁 佳一(会计师事务所)
女主角:
24岁 桐茉(学校)
两人关系:
曾经的陌生人、如今的恩爱夫妻
进入围城时间:
一年多
3秒钟,散步的人可以走出2米;8分钟,可以泡好一碗方便面然后吃完;13个小时,乘飞机可以从纽约飞到北京……而13天能做什么?用“闪婚族”的话说就是:3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13分钟,足以谈一场恋爱;13天,足以确定伴侣并结一次婚……
相较于“毕婚”、“丁克”而言,80后玩“闪婚”是激情、浪漫?还是轻率、不负责任?“闪婚”所背负的种种情结,让越来越多的80后愿意去尝试。
一眼认定了她
“路痴”找了个“活地图”
认识到结婚只用了13天
我曾经怀疑过,13天定终身的这桩婚姻,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吗?
和我的职业有关,生活中的我是一个有些迟钝、木讷的传统男人。对于我这个80后来说,先立业再成家,似乎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25岁那年,父母第一次催我找女朋友结婚。我知道,他们快退休了,是想早点抱孙子。我开始留意身边的女孩子,也开始对媒人、对冲着自己放电的异性笑脸相迎。
那天,一个晕晕的傻丫头,指着一所学校的东门问我,你知道学校东门怎么走吗?我一瞬间对她动了心,生平第一次聪明果断地骗了女孩子,拉着她从南门走到了西门、又走过北门。我装饿昏状问她,能不能先一起吃饭,再去东门。
总是要结婚的,难得遇见一个让我心动而撒谎的女孩子,我决定要把她骗回家去。
后来,那个傻丫头在我求她给我个机会一辈子帮她指路时,羞涩而快速地说了句“我给你机会”。
于是,在我认识她13天后,我父母隔壁的房间内如愿以偿地住进了儿媳妇。而那个傻丫头则戏说,她这个“路痴”,如愿找了个“活地图”。
闪婚差点闪离
婚后一周 老婆生气离家出走
及时调整 老公顺利通过考验
婚后的第一次战争,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我一直以为茉茉是那种喜欢在家看书、听音乐的小女生,却不想她是那种喜欢娱乐、乐于逛街、社交的青春美少女。而我这个乐于安静、喜欢埋头做功课的老男人,显然对她来说有些沉闷了。
一周之内,茉茉两次约我下班后逛街,两次约我下班去吃肯德基,一次约我陪她去看电影,一次约我去参加同学生日会,全都被我婉拒了。当她再一次邀请我,却遭到我的拒绝时,一向乖巧可爱的茉茉居然离家出走了,足足三天没有回来。
我问母亲,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茉茉太贪玩,还是我做得有些过分。母亲说,作为女人,她自然站在茉茉那边,“一个女人把她的青春、甚至是一辈子给了你,可你却连几个小时的时间都不能给她。”
那天,我一个人想了很久,茉茉要我做的只不过是吃顿饭、看个电影之类的小事,我却因为自己的一些并不紧要的事一次次拒绝了她,确实是有些过分了。如果总是这样互相拆台,那估计,再过个13天,茉茉很可能就要跟我离婚,变成彻底的陌生人了。
我开始不停地给她打电话,她的手机都一直关机。我想给她的朋友打电话时,才发现我根本没有走进她的生活,连她朋友的号码都没有。
我慌了,不停地给她QQ留言,说她回来以后我就陪她去玩。终于,她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你骗我,你根本不想陪我,不喜欢我,我要离婚。”
在我千般哀求、万般保证下,茉茉终于答应回家了,决定再给我一个月的考验期。
这一个月里,我尽可能满足茉茉逛街、看电影、去玩的欲望。为此,我这个老男人,还特意抽出了周末时间,冒着被熟人发现的危险,带茉茉去了次世界欢乐园。
一个月过去了,我时不时地陪茉茉去做一些她喜欢的事,她也尽量减少去玩的时间。茉茉说,看来当初吓唬我说要离婚是正确的,“你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懂得经营生活和爱情了。”
我心里偷偷地乐,先结婚后恋爱的感觉果然还不错。
专家点评
别让闪婚“闪了腰”
有人说,闪婚就是为了闪离。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开心,觉得不合适的话,完全没有必要勉强在一起,这样的离婚不见得比传统的白头偕老要差。
也有人说,爱情和婚姻都不是快餐。爱情可以虚无缥缈,但逃脱不过心灵的受牵连;而婚姻更要直面真实的生活。闪婚如果单纯为了爱情,不顾现实条件,往往注定失败。
在婚姻专家陈晓玲看来,在如今这个交往频繁、 快节奏的时代里,一切都在加速,什么都在提速,这对婚姻必然产生重大影响。过去那种“马拉松”式的恋爱,“爱你一万年”、“爱就要经得起考验”的婚恋模式,正在接受新时代、新理念的冲击与挑战,“工作要搏,事业、学习也要搏,一切都只有靠拼搏才能去收获。所以,新生代在应接不暇的时空隧道中穿行,对持久战式的恋爱已心生叛逆,也因此,‘闪婚’有市场也是有道理的。”
但同时,陈晓玲也奉劝成长起来的80后,如果你不能做到宽容和忍让,闪婚之前,势必三思。
(实习编辑:邓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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