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子不是商品 你还敢买吗?
发布于 2023-06-25 42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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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首例盗卖精子案已在重庆江北区法院进行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员涉嫌盗卖或参与盗卖精子涉案金额逾200万。此则消息一出,激起网络千层浪,讨论的热点不在于涉案金额,而在于盗卖的对象――精子。
正如一网友所言:“精子不是商品,其背后关乎的是道德伦理,一旦精子库的管理出现问题,精子标本被予以牟利的外衣,人类繁衍的正常体系将遭受可悲的未来。”更有网友悲观地认为:“若干年后,随着人类生育能力的下降,辅助生殖技术的提高,供精人工授精的频繁使用,是不是意味着适婚男女在结婚前必须检验双方的DNA ,以免出现近亲姻缘。”
网友们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以全国首例盗卖精子案为例,涉案人员皆为重庆计生科学研究院下属精子库的相关工作人员,其利用工作之便将精子标本以每份200元的价格进行非法销售,其“监守自盗”行为让数以千计的精子标本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流进了不具备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可以预见的是,这批精子标本既作商业用途,其使用过程极有可能不会按照“国家对精子库和精子使用的严格规定”,其中之一就是“每份捐精标本不得使5名以上妇女妊娠使用”。也正是因为如此,不能不让人们对精子库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产生种种担忧……
数量: 批准10家VS 已有44家
早在2001年,我国卫生部就已颁布《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对设立人类精子库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行准入制度。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按照规定条件,经专家现场评审,卫生部共审核批准了102家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0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这10家精子库分别是――
1、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2、江苏省人民医院;3、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5、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6、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7、山东省立医院;8、山西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9、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试运行);10、重庆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精子库(该机构2001年11月获得卫生部批准,后由于其在精子采集、存储和对外提供等方面存在严重技术和管理问题,于2003年6月被卫生部责令停止对外供精并进行整改)。
然而,根据卫生部科教司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已设置精子库44家,开展试管婴儿技术175家,供精人工授精126家,夫精人工授精214家,全国已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机构约有400-500家左右,而且集中分布在东部沿海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
这两组数据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国家卫生部审核批准的精子库只有10家,而调查显示全国有44家精子库,那么,是否意味着剩余的34家不具备设立精子库的条件呢?除了调查显示的这34家精子库,是否还潜伏着大量的“民间精子库”呢?
费用:正规式捐精VS自助式捐精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任何辅助生殖机构不具备采集精子的资质,只有精子库才具备采集精子的权力,换而言之,我国102家辅助生殖机构的供精精子来源只有10家人类精子库。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精子库登记在册的合格捐精人数不到2000人,而每年有着1600对不育夫妇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国家规定精子库每一捐赠者的精液,最多只能用于5名妇女的怀孕。因此,从客观上造成了需要进行供精人工授精的不育夫妇“剑走偏锋”,为了简化程序和节约排期时间,而将寻求精源目光转向“国家准字号”的10家精子库之外……
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自助式捐精”这个名词的出现,继而,也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平台――精子供需平台,而精子需求方与供给方往往游走在网络与现实之中,依靠网络聚集在精子供需平台之上。
事实上,他们是如何操作的呢?某论坛的一张热帖曾这样描述:供给方先是进入了某个QQ群(捐精者与求捐者搭建的交流平台),在发布捐精信息后,等待不育夫妇联系,当双方达成一致后,供给方将体检报告传真给需求方,经过相关确认后,达成“捐精”协议并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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