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丢失的机密?
发布于 2023-09-26 6797次浏览
发布于 2023-09-26 6797次浏览
生前就职于富士康、年仅25岁、毕业于哈工大的孙丹勇,7月16日凌晨自杀,据悉事发起因是丢失一部iPhone样机。7月13日,公司交由孙丹勇保管的邮寄给苹果公司的16部iPhone样机少了一部,孙丹勇在接受公司环安课调查时不堪压力自杀。职场人如何面对类似事件?当企业遇到类似问题时该如何解决?法律顾问、职场专家给出了他们的答案。
企业:员工自愿也不能搜查
虽然不能肯定富士康对孙丹勇进行过殴打和拘禁,但是富士康承认对孙丹勇进行过搜查,而且7月16日孙丹勇还“自愿”签署过一分“搜查同意书”。
据说当时,孙丹勇为了澄清自己未违反公司的《智慧财产保密协议》――将协议中的智慧、图档、产品简介以及物料等带至宿舍,同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到居住地进行查看。
“这完全是不合法的,”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山大学劳动法专家黄巧燕介绍,“即使是员工本身愿意放弃自己的隐私权利,企业也不能取代执法部门行使搜查权。”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是享有执法权的机关和部门,才享有搜查权力,且这种搜查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对于企业要对员工采取搜查、拘禁等非常手段,员工应该马上报警,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而且,黄巧燕认为商业机密保密是涉及部门分工和企业工作流程,保密出了差错,不能让一个员工完全承担责任。
当企业丢失了机密物件,企业要积极报警。在公安介入之前,企业可以最大限度保全现场,可以冻结财务、要求员工不要离开现场、暂时不与外界联络等,但是不能私自搜查、拘禁和审讯。
上一篇 : 娃娃脸有碍晋升吗?
下一篇 : 职场泄露内心想法的肢体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