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激情已成习惯

发布于 2023-05-25 6470次浏览

  每一次,在激情由远至近清晰而熟悉的脚步声里,我几乎就要尖叫出声。

  有一阵子,我一直在恋爱,恋爱的原因几乎都是激情的碰撞,那些恋爱的寿命都没有超过2个月。

  我想,那是因为我年轻,所以我相信激惰,尽管激情在高潮以后就显得一文不值,像极了滚落路边的可乐罐子――一路咕噜噜地空作响声,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弯腰拣起来。激情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在我称不上澎湃的胸膛里逞能,一次又一次地如龙卷风般将所有的宁静席卷一空。每一次的发生结束后;仿佛月亮的阴晴圆缺,又开始酝酿着下一次发生的必然。

  我的岁月允许了激情肆虐的权利。

  19岁那年的第一场爱情便是激情的祭物。我至令无法忘怀那个比我年长13岁的男人那双温柔得令人心碎的眼睛。他说的好听的普通话在我们的爱情里起的作用非同寻常;我迷上了电话里传来的他和缓如北方的暖阳般的声音。我几乎能在他的声音里飞翔;到我梦想的北方去策马狂奔。我在听到他声音的第一秒钟就付出了第一次爱情。

  这场爱情的激情在我们互相压抑激情的纸上慢慢流逝。然而却留给我一个不为人知的癖好--对于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的男子有了莫名的爱好。

  后来在一次全是陌生人的聚会当中认识了一个来自北京的年轻画家,有着一头乱蓬蓬的短发,声音沉厚得像一块没有炼过的铁块。那一夜他用一辆会咯吱咯吱叫的自行车送我回到女生宿舍。他在车上用好听的普通话和我说了一路的笑话,我在背后问他,是不是会唱《流泪歌手的情人》。他头也没回地反问,是不是会唱就可以成为我的男朋友。我说是。第二天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有人说;B型血的人是游牧民族的后裔。我至今在激情的带领下一次又一次地在爱情的草原上辗转,跟随着我的;也许只有那一回回浸红的斜阳。激情,在我的血液里已经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存在,我宁愿它的存在,至少,它的一次次发生告诉我,还有一些未知的爱和恨在远方等待我。

(实习编辑: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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