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有禁忌 避害取相宜

发布于 2023-03-28 4104次浏览

  饮食禁忌俗称“忌口”, 一般是指患病期间忌食某些食物,如果吃了这些东西就会对疾病的恢复和健康不利。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强调饮食应有所禁忌,说:“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 若得宜则宜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

  除了民间流传的所谓“发物”等传统的饮食禁忌以外,依据现代医学理论而建立的饮食禁忌也逐渐被国人接受,有些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饮食要求,比如尿病忌糖,病忌食盐过多,高脂血症忌油腻,冠心病严格限制高胆固醇、高脂肪食物,肝硬变腹水要无盐饮食等。忌口并不仅限于病人,在健康人的养生保健方面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疾病状态的饮食禁忌

  《灵枢・九针论》曰:“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指出气血筋骨发生病变时,饮食禁忌有五味的不同,其理论的依据是五行学说,筋和酸都属于木,气和辛都属于金,骨和咸都属于水,血和苦都属于火,肉和甘都属于土。

  正常情况下,酸味入肝可补肝气,有利于肝对筋的濡养,但在肝病的情况下,反而不利于筋的功能,故“筋病无食酸;气病无食辛;骨病无食咸;血病无食苦;肉病无食甘”。

  中医之筋类似于现代医学的肌腱,主管肢体运动,筋的伸缩可以完成各种运动。其病变表现为肢体运动不灵、伸缩不利、拘挛抽筋或震颤等,而这些肢体运动障碍与现代医学的低血钙表现非常相似。如果酸性食物进食过多,可以造成钙离子的流失增多,而使低钙现象加重,筋的病变可能因此而更明显。

  中医认为气是生命活动的原动力,具有鼓动脏腑完成各自生理功能的作用。因此,气宜固秘而不宜耗散。而辛味食物有活血行气、促进气机流通、发散郁结的作用,可以耗散人体之气,“病在气,无食辛”、“气病无多食辛”,是说气虚者应少食辛味食品,避免发散太过,损伤正气。

  中医血的概念与西医不同,中医认为血与气都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其主要成分是富有营养作用的营气和津液,苦味食物能够化燥损伤血液中的津液,进而伤血,因此,《内经》提出了“病在血,无食苦”的饮食禁忌。

  “肾主骨”、“咸入肾”是中医的基础理论之一,即认为肾可以影响骨骼的生长,骨病常因于肾;咸味食物首先作用于肾,过食咸可以损伤肾的功能,故“病在骨,无食咸”。现代医学认为,长期高盐饮食,可以形成水钠潴留,加重肾脏负担。

  《灵枢・五味》说:“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其理论依据也是五行学说,肝在五行属木,辛味在五行属金,按照五行学说,金能克木,故肝病者应禁食辛味食品,防止肝脏受伤,其意是食用辛味食品可以助肺金之气,进而克伐肝脏。其他各脏病变依此类推。

  如果将该篇关于饮食的禁忌,与《灵枢・九针论》和《素问・宣明五气》所谈到饮食禁忌相比,可以发现,其饮食禁忌有“禁”、“无食”、“无多食”的不同,说明中医饮食禁忌有等级的不同。

  而且肝和筋虽都属于木,但肝病曰“禁辛”,筋病却“无食酸”,说明辛味、酸味都会对肝病产生不良影响;肺和气都属于金,但肺病“禁苦”,气病“无食辛”,说明辛味既可伤气,又可伤肝。

  《素问・热论》说:“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其中的“复”是指复发,“遗”是指遗留,说明热病过程中饮食要清淡,少食肉类,不宜饱食,否则会导致热病复发,或遗留低热持续不退。中医的饮食禁忌并非绝对,尤其不能走极端,应根据情况灵活掌握。

  对于病后饮食禁忌的标准通常有两条,一是如患者不欲进食某类食物,则宜禁之;二是对于愿意进食的食物也应控制食量,不能多食。不愿意进食通常是人体自我保护的反应,勉强进食会加重胃肠道负担;愿意进食的说明消化系统的功能已经开始恢复,如果进食过多则有可能引起新的疾病。

  四季饮食禁忌

  中医认为,人体内脏与动物内脏“同气相求”,故有“以脏补脏”的说法,民间有用动物心脏治疗心脏病、用动物肾脏治疗肾脏病的验方,中医文献中也有类似记载。由于五脏与四季有对应关系,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对不同季节禁食动物内脏作了具体要求,谓“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

  其依据是春季属肝,春食肝则肝气旺,夏季属心,夏食心则心气旺,秋季属肺,秋食肺则肺气旺,冬季属肾,冬食深则肾气旺,上述情况均可造成内脏功能失去平衡而导致疾病发生。除了动物内脏以外,按照五畜与五脏的对应关系,有些肉类在特殊季节也应禁食。如夏季不要吃羊肉狗肉等温热生火之品,否则会加重里热,破坏体内阴阳平衡。

  服饮食宜忌

  一般情况下服用中药要禁食生冷、油腻,其原因主要是生冷、油腻可以影响脾胃的运化,不利于药物的吸收,甚则会引起腹泻,导致无法确定腹泻是药物引起,还是食物引起,进而干扰医生对药物作用的准确判断。

  如果所服药物本身就具有泻下作用,则生冷油腻之物会造成腹泻加重。服药期间还应禁醇酒厚味以及辛辣上火之品,避免引起内热,食物所化之热可以抵消药物的清热作用,或加重药物温补作用。

  特殊生理期的饮食宜忌

  女性月经、妊娠、产后等特殊的生理时期,饮食也有禁忌。中医认为,人体血的运行与自然界水的运行相似,遇寒则凝,得温则行。在月经期若过食生冷饮会造成寒邪入血海(即子宫),使血凝不通,出现痛经,甚则闭经,因此经期应禁食寒凉饮料和食物。

  在妊娠期,由于胎气盛而化火,民间有“产前一盆火”之说。孕妇的饮食应兼顾母婴,即要加强营养,满足胎儿发育需要,又要避免过食肥甘厚味、辛辣生火之品,否则母体的热毒可波及胎儿。

  而“产后多虚”,脾胃运化功能较弱,饮食应以温补为主,忌食寒凉、生冷。还应少食多餐,避免暴饮暴食,禁食煎炸坚硬难消化之品。

  总之,健康状态下适当忌口对于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有积极的意义;疾病状态下注意饮食禁忌,又能够促进疾病的康复。因此,饮食禁忌作为养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实习编辑:何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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