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滥用药物流产当心引起不孕
发布于 2024-10-11 64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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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人工流产,大家都会联想到冰冷的手术台,恐惧油然而生。为此,如今很多女性在需要终止妊娠的时候都宁愿选择痛苦相对较轻的药流。虽说,药流确实 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它对孕妇身体的伤害一点也不比人流少,而且光靠药物,有时流产并不彻底。这时,如果不能把胚胎彻底清理的话,有可能会引起宫内感染, 导致输卵管闭塞,并引起不孕。
孕妇中并不多见。但我们在临床中却碰到很多在小诊所接受药流,结果胚胎排不干净,最后只好到医院求助的病例。此外,药流后如果持续出血超过20天,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位女性的妊娠根本不是发生在子宫内,而是发生在腹腔或者输卵管等子宫以外的地方。这种妊娠情况下,本来是不应该接受药流的。
而最危险的要数着床在输卵管里的胚胎。因为药流对这种宫外孕根本不起作用,但患者在接受了药流后同样会出现流血的现象,这样一来她们会以为自己已经把胚胎“打”掉了。但其实这个跑错了位置的胚胎仍然留在输卵管里面,像个定时炸弹,危及孕妇的生命。无论是人流还是药流,孕妇都应该选择正规医院。有的女性以为人流不用“动刀”,很“小”,其实不然,从某种程度上说,药流对孕妇本身的限制比人流还多。
药流必须符合三大指征,第一就是孕妇的年龄不能超过40岁,这是因为药流所用的药物会调整女性卵巢的内分泌物,40岁以上女性的卵巢正处于衰退 的阶段,这时如果再受药物的影响,很可能会出现月经紊乱,甚至提早绝经。第二,是孕妇的孕龄必须在49天之内;而第三大指征就是要判断胚胎着床的位置是否 在子宫里面。后面这两大指征都必须在B超的辅助下才能清楚地判断,所以一些不正规的小诊所光是通过孕妇停经的现象和尿检呈阳性,以此判断孕妇怀孕,然后轻 易的就给她们进行药流,是十分危险的。
在年龄的问题上,除了40岁以上女性不能进行药流,18岁以下的女性也不行。受到药物的影响会出现月经紊乱的现象。此外,如果一些女性在此之前已经进行过多次的刮宫子宫破裂。
在正规医院的妇产科,药流过程是非常严谨的。首先要明确孕妇怀孕的天数,胚胎的位置,然后孕妇还要接受一些相关的检查,医生会让孕妇服用一些软化宫颈和杀死胚胎的药物,这些药可由孕妇带回家自行服用,连服2天。到了第3天,孕妇必须重新回到医院,医生会让她服用另一种药物――宫缩剂。服药后孕妇要留在医院里,几个小时后,孕妇会开始出现宫缩,并伴有临盆前阵痛的感觉。
一般来讲,孕妇第二次服药后也可以在当天回家,医生会检查孕妇的子宫,看胚胎是否已完全排干净。此外,医生还会使用一些宫缩药,以帮助孕妇彻底 把胚胎排出,另外还会配合一些抗感染的药物,防止宫内感染。如果在药流20天后孕妇仍有持续出血的现象,那就有可能是流产不完全,或者是宫外妊娠,要尽快 去医院检查。孕妇在接受了药流后,要注意休息,开头的2~3天最好在家休养,2周内所从事的工作和活动也不宜太过劳累。药流后要适当补充卫生棉垫要经常更换,多喝水,多排尿。此外,药流后一个月内应禁止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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