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肝炎的妇女能够怀孕吗?

发布于 2023-03-04 5812次浏览

  肝脏是人体重要器官之一。它除了参加体内所有物质的代谢过程,还有分泌、排泄胆汁,解毒及合成某、些凝血因子等功能。患肝炎后,这些功能都将受影响,如此时怀孕,由于妊娠期新陈代谢增加,肝脏负担加重,将使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早期妊娠时如患肝炎,会使恶心呕吐、进食差等早孕反应加重;而严重的早孕反应又会影响肝内营养物质的补充,使肝炎病情加重,甚至引起急性黄色肝萎缩,危及生命。妊娠晚期本来负担已重的肝脏,如再传染上急性病毒性肝炎,则易发生急性肝坏死(黄色肝萎缩),严重威胁母儿的生命。此外,患肝炎的孕妇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机会也增多;分娩时还容易因血液不易凝固而发生产后出血。

  患肝炎的孕产妇发生流产、早产、低体重儿及胎死宫内的几率均比正常孕产妇为高。患乙型肝炎的孕妇,如表面抗原及e抗原均阳性,所生的新生儿未采取母婴阻断措施的,80%~90%可发生乙型肝炎。

  妊娠早期合并急性肝炎者,以行人工流产为好;妊娠中、晚期合并肝炎者,则要在专科医师指导下,对肝炎进行积极治疗,采用高蛋白质饮食疗法及卧床休息等。产后是否进行母乳喂养,需依病情而定。重症及传染性强的患者不宜母乳喂养。表面抗原及e抗原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应当注射高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和乙型肝炎疫苗

  目前,我国全部新生儿均纳入乙型肝炎的计划免疫项目,这样对阻断母婴传播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赵媛媛 实习编辑:张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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